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成都洲程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建材 工程 招标 咨询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2023招标‖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
2023招标‖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602023招标‖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07-22 14:13
  询价
详细信息
2023招标‖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招标
(招标编号:0613-23602703327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
警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氯碱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可燃、毒害气体检
测报警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可燃、毒害气体检
测报警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
注册资金≥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为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
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制造业绩,且运行稳定可靠(投标文
件中须提供5份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3.6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中的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公开
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需对以下所有设备及技术服务进行供货。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备注
1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4台按数据表要求
2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55台按数据表要求
3现场声光报警器10台按数据表要求
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满足工艺构成的技
术要求,自动化水平达到石化、化工行业的先进水平。
2.2交货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神工路200号项目现场。
2.3交货期:2023年12月30日之前现场交付,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为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
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可燃、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制造业绩,且运行稳定可靠(投标文
件中须提供5份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3.6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7月19日到2023年07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每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
(1)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
其购买招标文件;
(2)提供开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
记表》;
(3)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
方式二、汇款购买:
(1)请购标人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支付凭证(在银行付款备注栏中需
注明“236027033279标书款”)复印件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
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发送至购标人。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Email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应在Email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9日9时30分,地
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2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询价单